2月14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明确了其规划目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生态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谐稳定,生态经济形成较强区域竞争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共生,全域实现共富大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系统性、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到2025年(力争2023年),温州市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80%以上县(市、区)创成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30年(力争2028年),温州市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其中,《意见》在第四章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夯实生态环境基础中提到,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及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以下为摘录的部分内容。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结构 优化产业结构。 提高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限制石化、化工等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设项目。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大力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引导石化、化工、制鞋、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合成革等重点产业合理布局。全面完成城市、县城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或退出。加快推进特色行业专业园区、小微园区建设,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严格执行涉挥发性有机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削减替代要求。 优化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鼓励和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能源和消费总量“双控”目标完成。优化集中供热布局,加快推进瑞安华峰氨纶、永嘉造纸工业集聚区等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深化锅炉、炉窑整治,按要求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天然供应覆盖范围内生物质锅炉以及热风炉、加热炉、烘干炉等燃煤设施,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推进八大类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幅度、发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比达到省要求。 优化交通结构。 2、加强移动源污染控制 3、深化城乡面源污染防治 4、强化工业源污染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巩固提升印刷包装、制鞋、工业涂装等涉VOCs重点行业整治,建立完善重点环节长效管理机制,将整治提升技术规范要点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中。加强源头控制,以工业涂装业为重点,大力推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生产工艺改进提升,减少源头排放。鼓励、推广国际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工艺和治理工艺,采取密闭、加强有效收集、强化末端达标治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完成VOCs减排目标。督促VOCs排放重点企业实施废气清洁排放改造,按要求执行VOCs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推进新一轮特色行业排查整治。进一步开展涉气行业排查整治,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具体整治要求、整治项目清单,对非法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全面提升工艺生产水平及工业扬尘、VOCs、臭气等废气收集治理水平,推动企业整合提升和集聚生产。探索建设清新园区,到2025年,全市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达标比例达80%以上。 加强涉气企业监管执法。严格督促涉气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实施分级管控,重点加强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未完成深化治理要求或采用低效处理技术的涉气生产企业的抽查监管。加强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专项执法,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 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深入开展NOX和VOCs协同治理,打好夏秋季O3污染阻击战。完善VOCs强化减排正面清单,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合成革、纺织印染、制鞋、化纤等为重点领域,探索实施差异化减排。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及喷涂的施工作业,尽量避开O3污染易发时段。加强O3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视情采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手段,努力减少污染天气。加大涉VOCs企业治理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逐步扩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范围,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研究建立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机制,进一步提升预报准确率。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 1、深化拓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后,到2025年,完成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打造健康土壤、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深化拓展全市化工(含制药、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合成革等九大重点行业和金属表面处理、线路板、移膜革、皮革后处理、蚀刻、卤制品、铸造等七大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停、搬迁企业原址地块调查,分析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纳入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2、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 3、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4、实施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5、着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
手机版|人造革合成革圈内人士聚集地 ( 沪ICP备09006060号-7 )
GMT+8, 2025-1-21 04: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