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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5 1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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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20年,仅有2个产品品类的出口实现了量价齐升。20个类别的产品具体如下:
(1)税则号3201植物鞣料浸膏、鞣酸及其盐、醚、酯和其他衍生物;
(2)税则号3202有机合成鞣料、无机鞣料、鞣料制剂;
(3)税则号4104经鞣制的不带毛牛皮、马皮及其坯革;
(4)税则号4107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牛革;
(5)税则号4112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的绵羊或羔羊革;
(6)税则号4113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的其他动物皮革;
(7)税则号4114油鞣皮革、漆皮及层压漆皮;
(8)税则号4115以皮革或皮革纤维为基本成分的再生皮革;
(9)税则号4202衣箱、提箱、小手袋、公文箱、公文包、书包等;
(10)税则号4203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及衣着附件;
(11)税则号4205皮革或再生皮革的其他制品;
(12)税则号4302未缝制或已缝制的已鞣毛皮;
(13)税则号4304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14)税则号6401橡胶或塑料制外底及鞋面的防水鞋靴;
(15)税则号6402橡胶或塑料制外底及鞋面的其他鞋靴;
(16)税则号6403橡胶、塑料、皮革或再生革制外底、皮革制鞋面的鞋靴;
(17)税则号6404橡胶、塑料、皮革制外底、用纺织材料制鞋面的鞋靴;
(18)税则号6405其他鞋靴;
(19)税则号6406鞋靴零件;
(20)税则号8453生皮、皮革的处理、鞣制或加工机器。
从进口情况看,有15个类别的产品实现了进口数量和金额的双增长,占整体品类的55.6%,而2020年仅有6个税则号的产品实现了进口数量和金额的双增长。15个类别的产品具体如下:
(1)税则号3201植物鞣料浸膏、鞣酸及其盐、醚、酯和其他衍生物;
(2)税则号3202有机合成鞣料、无机鞣料、鞣料制剂;
(3)税则号4104经鞣制的不带毛牛皮、马皮及其坯革;
(4)税则号4105经鞣制的不带毛绵羊或羔羊皮及其坯革;
(5)税则号4107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牛革;
(6)税则号4113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的其他动物皮革;
(7)税则号4115以皮革或皮革纤维为基本成分的再生皮革;
(8)税则号4202衣箱、提箱、小手袋、公文箱、公文包、书包等;
(9)税则号4203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及衣着附件;
(10)税则号4205皮革或再生皮革的其他制品;
(11)税则号4302未缝制或已缝制的已鞣毛皮;
(12)税则号4303毛皮制的衣服、衣着附件及其他物品;
(13)税则号4304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14)税则号6401橡胶或塑料制外底及鞋面的防水鞋靴;
(15)税则号6405其他鞋靴。

总体来看,2021年皮革行业进出口规模迅速反弹回升主要得益于我国政府对疫情的有效控制,企业率先实现复工复产以及自身生产能力较强等优势,皮革企业充分利用良好的生产条件,积极调整产业布局,成为国际消费市场供给的重要生产源头,有力地保障了国际供应链的正常运转,同时,企业对于市场消费依旧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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