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合成革概念
习惯上,生态合成革定义为四个方面:
一是生态合成革制造过程中不危害环境,不给环境带来污染;
二是将其加工成革制品过程中无毒无害;
三是革制品使用过程中对人体无害,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四是该革制品最终可生物降解,且降解产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一、生态合成革与产品安全性
按照生态合成革的标准,国家及相关行业近年连续出台了许多相关的生态皮革/合成革的标准,大部分以“安全技术条件”规定行业标准。例如:《汽车用聚氨酯合成革安全技术条件》、《家居用聚氯乙烯人造革安全技术条件》、《聚氨酯家居用合成革安全技术条件》、《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通用安全技术条件》、《服装用聚氨酯合成革安全技术》等国家的和轻工行业的标准,在这些安全标准中规定了被禁芳香胺、有毒有机化合物、重金属元素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 水性生态合成革专家谢振铭特别提到,近年来对汽车用革的雾化值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欧盟对合成革的生态性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除了常规有害物的检测外,对刺激性气味有了严格的限制,尤其是近年来对有刺激性的富马酸二甲酯(DMF)的限制控制。
二、生态合成革与产品舒适性
生态合成革的概念规定了革制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的无害特征,衡量使用时对人体有无伤害的指标主要有两个:一个就是产品的安全性,即无直接伤害人体的有害物质;另一个就是对人体的使用舒适性,如果产品无毒,但使用起来很闷热,一点不透气,如同塑料纸捆在身上,那么,这样的产品使用在人体上时同样不能称之为生态型产品。
三、生态合成革与清洁生产
从生态合成革的概念中来看,生态合成革须同清洁生产联在一起,即在制造过程中不会给环境带来污染。
目前,大部分的合成革企业使用的是溶剂型树脂,并将节能、减排或实现产品的生态性的重点放在废气、废水的回收和循环利用上,水性生态合成革专家谢振铭还特别举例:干、湿法生产线的密封配料、涂台供料系统的密封、湿法生产线DMF、废水的回收利用等。尽管这些均是改善劳动者就业环境或是合成革清洁生产的重大举措,但不是解决合成革清洁生产的根本途径。众所周知,只要使用溶剂型浆料,就不可能避免对环境造成永久性的伤害。因此,就不符合生态合成革的概念,所以生态合成革应尽量规避使用溶剂型树脂。
四、生态合成革与水性树脂
通常,用水性树脂制造的合成革称为水性合成革或水性生态合成革。使用水性聚氨酯材料是一种从源头上消除污染、从严格意义上制造生态合成革的新技术。由于水性聚氨酯不能用(或少使用)有机溶剂,无废气产生,所以水性树脂制革又同清洁生产结合在一起。
综上所述,水性生态合成革与传统溶剂型合成革相比有着许多突出的优势,其各项指标对比如表1-1所示。
本文选编自《水性生态型聚氨酯合成革工艺技术读本》2015修订版(主编:谢镇铭),版权归属作者所有。 |